被美国高院判程序违法后特朗普为何还能对世界各国征收高额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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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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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欧洲消息,2018年,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以“美国优先”为核心施政理念,大规模启动对外加征关税行动,先后对中国、欧盟、墨西哥、加拿大、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品征收高额关税,试图借此手段施压对手、重塑美国的制造业优势。这些关税措施在国内外引发激烈争议,也遭到多方法律挑战。2020年,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在一起由美企发起的诉讼中裁定,特朗普政府对中国某些商品加征关税的做法违反了美国《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简称APA),属于程序违法。这一裁决成为特朗普时期关税政策首次在法律上被判“不合法”的标志性事件。
具体而言,该案主要围绕特朗普政府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对中国商品征税的问题展开。第301条授权美国贸易代表(USTR)在发现他国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时,有权采取包括征税在内的反制措施。但《行政程序法》要求联邦行政机关在制定或调整重要政策时,必须依法进行公众意见征询、说明理由、提供公开回应等程序性步骤。而特朗普政府在对价值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关税时,被指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也未就公众提交的建议作出回应,从而违反了APA的规定。因此,法院认定这项关税政策程序违法。
然而,这一判决并未从根本上否定总统征收关税的权力,也没有迫使特朗普政府全面撤销对中国的关税。原因在于,美国法律体系赋予总统和行政部门在“国家安全”、“紧急状态”或“外交需要”等领域享有极大的裁量空间。例如,除了《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特朗普还曾援引《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对钢铝产品征税,理由是进口产品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这些法律条款为总统开设了广阔的政策操作通道,只要形式上不违背法律结构,总统就可以在未通过国会立法的情况下,单方面推动征税措施。
此外,法院判决主要针对具体税目和程序问题,并不否认总统征税的合法性本身。特朗普政府在遭到裁定后,采取了应对性策略,包括重新补充行政程序,修改征税细节,或者重新启动“合规”流程,从而以形式上合法的方式维持其政策实质。这种“绕路式”应对成为美国行政部门在面对司法裁决时的一种常见手段,即通过修补程序漏洞,避免实质性政策受阻。最终,即使部分关税被判定不合法,特朗普政府也能够继续对中国乃至其他国家维持关税压力。
更深层的原因还在于,美国的司法系统在涉及贸易、外交、安全等“政治性问题”时,往往采取克制立场。高院及其他联邦法院通常不愿干预过多具有国家战略性质的政策决策,尤其是当这些决策涉及总统权力时。因此,即使行政程序存在瑕疵,司法机构也倾向于以技术性裁决替代实质性否定,为行政部门保留继续调整政策的空间。

同时,美国国内政治环境对关税政策也形成了持续推动力。特朗普加征关税的做法尽管在经济学界广受质疑,但在选民层面特别是“铁锈带”地区却获得了显著支持。这些地区长期以来受到全球化冲击,工厂关闭、就业流失等问题严重,因而欢迎对外贸易采取强硬立场。特朗普正是借助这种民意基础,将关税政策作为赢得选票、争取工会与制造业支持的重要工具。即使在法院裁定出现后,政治现实依然促使其坚持关税政策不动摇。
国际规则的执行障碍也是一个关键因素。世界贸易组织(WTO)曾多次裁定美国加征关税违反自由贸易原则,要求美方撤回相关措施。然而,特朗普政府拒绝接受相关裁决,甚至阻挠WTO上诉机构正常运作,使得国际社会对美方采取的反制措施失去约束力。在国际规则无法有效强制执行的前提下,美国得以维持其关税政策不变。这种“规则霸权”的现实,使得即使在国内遭遇法律挑战,美国依然能够在全球贸易体系中以极强的单边主义立场推行自身意志。
拜登政府上台后,并未完全推翻特朗普的关税政策,反而在多个场合继续将关税视为谈判筹码与产业政策工具。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美国的关税政策已经从一时之策,逐渐转化为一种制度性战略工具。司法裁定所带来的影响,在行政权力和战略利益面前,往往被弱化或通过技术修补手段消解。
综上所述,美国即使在法院裁定部分关税措施“不合法”后,依然能继续对全球多国征收关税,原因主要包括:总统拥有广泛的法律授权和操作自由;法院在政治性问题上持克制态度,仅限于程序审查;行政部门通过技术手段规避法律限制;国内政治氛围支持贸易保护主义;国际规则执行乏力难以形成有效约束。正是这些制度与现实的交叠,使得美国在面对司法裁定时仍能继续维持甚至强化其关税政策,从而在全球贸易中持续施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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